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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检流程

  每年3月31日前民办非企业将年检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初审意见→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→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度检查结论,对合格的在其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戳记。



主办:南京市民间组织管理局
协办:南京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
电话:025-84816902 传真:025-848163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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