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南京民间组织管理服务信息网!
举报信箱
当前位置:
首页
>
办事指南
年检流程
每年3月31日前民办非企业将年检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初审意见→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→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年度检查结论,对合格的在其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戳记。
主办:南京市民间组织管理局
协办:南京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
电话:025-84816902
传真:025-84816391
E-mail:smjzzj@nj.gov.cn
技术支持:
中国南京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