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挥行业协会协调职能,减轻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负担
3月底,南京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召开了协会常务理事会,研究因国内燃油价格上调,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负担加重的问题。经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和市客管处共同商定,为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,一致同意:
一、在政府政策未出台之前,由企业给予驾驶员临时性补贴,标准为100元/月、车。
二、补贴时间从四月份起,月底兑现。
三、各企业的领导要做好燃油价格上调的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工作,切实加强对本企业稳定工作的领导,确保补贴标准按时到位。
(摘自:《南京客运》)